为什么房价和房租金比率小于10说明有泡沫?

2022-03-23T09:14:05  浏览次数:   作者:苏州房产小编   来源:苏州新房房产

虽然中国房地产价格泡沫依然是局部的,但是泡沫正在向更多的城市蔓延苏州楼市总结。调查显示,12个城市的购房资金成本/租金比率在2006年初依然略大于1,但这一比率比2005年初上升了11%。如经济学家所形象比喻,如果房地产泡沫是一个桶,那么以前这个桶是又窄又高,如今正在向扁平发展。

■ 泡沫可能向北京苏州楼市总结、苏州蔓延

2005年初,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研究部职员曾对全国近20个城市进行了各类楼盘商业信息的实地采集,包括价格苏州楼市总结、按揭贷款和租赁数据等,之后在3月发表了“买房不如租房”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 “鉴于1997年香港房地产价格泡沫破灭时,购房资金成本和月供分别是租金的2.2和2倍,此时内地购房资金成本和月供分别是租金的1.1和1.3倍,房地产价格总体已经开始‘起泡’,特别是包括长江三角洲在内的某些地区风险较大。”

而2006年春节前夕的复查则显示苏州楼市总结,复查中12个城市的167个楼盘一年来购房资金成本/租金比率几乎均有所上升,平均升幅为11%,并且这个比率在更多的城市超过1(见右图表)。这一指标的提高主要是因为房价涨幅依然大于租金增幅,与2006年1月1日住房按揭利率的上调关系不大。“与2005年相比,2006年买房更不如租房。”

统计数据表明,在2005年购房资金成本远高于租金的某些长江三角洲地区,房价涨幅明显放缓(如杭州),甚至房价出现下跌(如上海),说明房地产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效果,这些城市的住宅价格泡沫正在被逐渐挤出。但是,房价下跌令许多原先打算卖房套利的投机/投资者转卖为租,结果租金降幅更大,使购房资金成本/租金比率进一步提高。在房价上涨预期已经明显减弱的情况下,更多的人将选择租房,而不是买房。这预示着房价涨幅将进一步缩小甚至房价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而在购房资金成本/租金比率去年明显小于1的城市中,这一比率一年之内大幅上升。如在北京、成都等地,这个比率都超过了1;在苏州、沈阳和深圳等地已经逼近1,大有“后来居上”之势,说明房地产“泡沫”正在向这些地区蔓延。北京和苏州2005年房价涨幅较大,但是租金下降,购房资金成本与租金已经基本持平,未来房价涨幅必将趋缓。而广州和深圳2005年尽管房价大涨,租金涨幅也很大,但目前购房资金成本依然低于租金,未来房价有继续上涨的空间。

■ 以租养房将更难

目前12个城市的月供/租金比率平均为1.3倍(表1),与2005年基本持平。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博士认为,尽管2006年初利率水平的提高增加了还本付息的负担,但是去年3月首付比例的提高降低了之后购房者的月供负担。由于利率上升幅度较小,首付比率上升对月供的影响大于利率的作用。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月供/租金比率应该明显下降。之所以这一年中月供/租金比率基本持平,是因为房价涨幅大于租金。月供/租金比率没有恶化与央行2005年3月17日公布的取消按揭贷款优惠利率和提高首付比例的政策有关,因为这一政策提高了炒房成本。

哈继铭指出,对于2005年初已经购房的人来说,他们的月供负担与房价或首付比例的变化无关,而利率水平的提高加重了还本付息的支出,使房租下降或者升幅不大的城市的月供/租金比率有所提高。这个比率如果进一步上升,受现金流约束较大的投机/投资者将难以以租养房,不得不抛售。其中,杭州、上海和南京的月供分别是租金的2、1.8、和1.6倍,居复查的12个城市前列,而杭州的情况与香港1997年房地产价格泡沫破灭前夕相若。北京和苏州的月供/租金比率上升较快,而且从去年的0.82倍分别上升至今年的1.09和1.07倍。这主要是因为房价涨幅明显快于租金。相比之下,由于租金增幅较大,广州和深圳的月供/租金比率一年来维持在1倍左右。

■ 日趋“扁平”的泡沫结构

事实上,对于买房不如租房的结论以及分析过程,部分市场人士仍存在一定疑虑。对此哈继铭表示,购房资金成本是指因购买房屋而承担的利息成本,它包括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和购房相对于租房的机会成本,即首付款的存款利息损失;而租房成本(或收益)即为租金。购房资金成本/租房比率中没有考虑两个因素。即它不包括房屋的购进价格和未来出售价格,而是假定两者相等,即假定房屋折旧率等于同类新房的价格上涨率。如果人们预期房屋将来增值,即房屋折旧率低于同类新房将来的房价上涨率,即使购房利息成本高于租金收益,人们可能在一定时期内依然选择购房,推动房价上涨。同时,它也没有考虑投资者的现金流约束:即使人们预期房屋增值,一旦租金收入不足以支撑按揭贷款的还本付息(即月供)而且房主其它收入来源有限,他们可能选择卖房,对房价形成向下压力。

但即便如此,它仍不失为诊断房地产市场健康与否的有效指标。如果购房资金成本已经高于租金,并且人们由于预期房屋增值仍然选择购房,那么,房价上涨幅度将高于租金的增长,进一步抬高购房资金成本/租金比率。但这种增值预期无法长期持续,也是社会无法容忍的,因为它要求房价涨幅越来越大,或者说房价呈“发散型”上涨,这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没有国际先例。

而在月供与租金比率中,即使购房资金成本低于租金,购房出租可以赚钱,但贷款购房不仅需要付息还需还本。一旦租金下降,部分投资者将无力承受还本付息(即月供)的负担,即受到现金流约束。因此,有必要考虑月供/租金比率。月供与上述购房资金成本相比,前者包括按揭贷款本金的月付,但不包括购房资金成本中的机会成本部分。如果投资者没有其它收入来源,仅靠出租房屋支撑月供,那么当租金下降至低于月供时便会入不敷出,出现现金流问题,不得不抛售。

由此来看,某些2005年初房价泡沫现象已经比较严重的城市(如杭州和上海)的购房资金成本/租金比率和月供/租金比率继续攀升,买房将越来越不如租房。而2006年的房地产价格,除了以上海为代表的长三角地区之外,仍将继续上涨。购房资金成本/租金比率和月供/租金比率将继续攀升。上海地区的住宅价格将继续下跌,而北京和珠三角地区房价仍将上涨。

国家信息中心发展研究部战略规划处处长高辉清也认为,房价市场反映的不仅是有效需求,还包括一部分投机需求,而租金市场则集中地体现有效需求,两者相比,通常认为剩下的部分为泡沫需求,因而该比率是衡量市场的较好指标。但他同时也指出,租房与买房所对应的并非同一群体,数据分析只能体现一部分的市场走势。

就全国总体房地产市场看,可说是有好有坏,一方面泡沫的高峰点已明显下降,这是相当关键的一点;另一方面泡沫波及的区域有所放大,有些地方可能泡沫增多,有些地方可能产生了新的泡沫。某种意义上讲,这两种趋势并存,导致一种新的泡沫结构存在,即由过分集中且尖锐的矛盾向扁平蔓延式发展。而相较于以往,这似乎是一种稳中求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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