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最严限售令上央视!楼市降温指日可待,终

2022-05-03T10:59:08  浏览次数:   作者:苏州房产小编   来源:苏州新房房产

苏州最严限售令上央视!楼市降温指日可待,终于不用跑上海买房了

由于今年一季度不少城市房地产市场又出现了过热的现象,所以在上个月中央时隔8个月重提"房住不炒"的原则,而为了贯彻这一原则,5月11日苏州调控加码政策落地,颁布了全国最严"限售令",并在第二天的《央视财经评论》播出了专题讨论苏州楼市限售令。

苏州最严限售令上央视!楼市降温指日可待,终于不用跑上海买房了

苏州最严限售令上央视!楼市降温指日可待,终于不用跑上海买房了

由于苏州经济发展迅速苏州楼市限售令,在全国二线城市中名列前茅,再加上之前政策比较宽松,房价一度疯狂上涨,甚至有网友表示苏州的房子已经买不起,要去隔壁的上海买房了。

苏州最严限售令上央视!楼市降温指日可待,终于不用跑上海买房了

为了改善这种现象苏州楼市限售令,苏州对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实施了限制转让措施,并明确规定了新房三年限售、二手房五年限售。而在调控之下,苏州之前三次拍出百亿级土地的情况也将成为历史。

苏州最严限售令上央视!楼市降温指日可待,终于不用跑上海买房了

其实不只是苏州,很多城市已经开始了对楼市的整治,而中央则担起了评委的角色,不仅对榜样城市提出夸奖,而且还哪里过热打哪里,像呼和浩特、贵阳、丹东三个城市因为涨幅超过了20%,就被央视直接点名批评苏州楼市限售令。

此外,从去年开始,很多城市的房贷利率都在不断变动,以深圳为例,去年7月份房贷利率从10%上调到了15%,12月份又降回10%,今年3月份又下调到5%,上周末深圳中行甚至暂停了房贷。而像合肥、青岛、长沙等地,首套房贷最近也有不同程度的涨幅,整体来说调整的节奏比较快。

在这种"房住不炒"的政策以及涨跌不定的房贷变动中,未来房价大涨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这当然不是说不让房价上涨,只是一旦偏离了调控的红线,就必然会遭受惩罚。

而对于真正需要购房的人,房地产市场环境趋于稳定,房价难有大涨大跌,就不会再被各种调控放松或房价大涨的杂音所干扰,买房的时候也能更理性、更从容。

另外,由于市场上资金越来越充足,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肯定会有相当一部分的资金流向房贷市场。对于银行来说,个人房贷能够在短期内迅速放贷,且是违约率极低的优质资产,因此房贷利率大体上还是在不断下调的。

虽然各个城市情况不同,并且政府对银行放贷也有着微调,但在房贷额度不再紧张的前提下,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的房贷利率上下调整的频率应该会很高,并且下降的可能性很大,这就为刚需一族带来了福音。只要看准房贷利率回调的时机,抓紧上车,最后应该都是不会亏的。

总之,在国家对房市的不断调控中,今年第一季度的房产热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未来楼市整体的大环境,对于刚需一族来说还是比较理想的。

苏州扩大限售范围:市区范围内新房满3年后方可转让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当前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机炒房,稳定市场预期,经市政府研究,在《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19 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 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 号)文件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用地出让管理。加大土地供应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保障土地市场供需适度。严格施行购地自有资金申报核查制度,竞买企业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住宅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调整为30%~50%区间设置,具体在出让公告中设定。竞得人申报自有资金不实的,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保证金或终止出让合同没收定金,并将竞得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住宅用地鼓励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出让方式。

解读:

1.苏州市自2002年起,建立了根据市场供需状况研究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并向社会发布的机制,今年市政府确定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面积为6000亩(其中政策性住房用地不少于1800亩)。结合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变化快、周期短的特点,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将在严格执行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基础上,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及市场供需情况对计划及时动态调整,更好发挥供应计划的引导作用。

2. 在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中明确要求,竞买人应在报名阶段书面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如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发现竞得人申报自有资金情况不实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发现受让人申报自有资金情况不实的,终止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3.鼓励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出让方式,在现有的“一次报价”公开出让方式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明确出让地块所建商品房价格要求,引导竞买人审慎理性报价。

二、调整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 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解读:

1.范围对象:是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

2.购房条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社保及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是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包括苏州市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及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四市范围。

三、扩大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对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解读:

1.范围对象:是对苏州市区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

2.新房转让条件: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包括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申请草签的商品住房,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3.二手房转让条件: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二手住房通过市场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对买卖双方已完成草签并已提交限购核查的、买卖双方已签订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并能提供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凭证原件,且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四、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税收管理。加强房地产信贷宏观审慎管理,在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基础上,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督促银行机构将新增贷款中房地产贷款占比控制在合理水平;对明显存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的,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环节管理力度,实施预售备案价格预警线管理。全面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合同监管和税收征管。

解读:

1.在保障苏州居民首套房信贷资金和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占比,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过高和增速过快的银行机构进行监管提示。

2.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明显存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不审慎放贷的银行机构,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本意见自2019年7月25日起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原题为《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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